詩(幷序) 一○九

【唐】王梵志

全唐诗

官職莫貪財,貪財向死親。

有即渾家用,曹(張改作「遭」)羅唯一身。

法律[刑](形)名重,不許浪推人。

一朝囹圄裏,方始憶清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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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《全唐诗》原文收录,次序依《御定全唐诗》原书排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