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要望江南 占鳥第二十二(京本作「占飛禽第二十」○八十三首) 四十

【唐】易靜

全唐诗

兵(京本作「軍」)行次,軍上伯勞鳴(京本作「鶯」)。

兆是軍分爲(京本作「鳴兆是軍分」),兩路兼防禍起察奸情,主將要須(京本作「詳」)明。

本文为《全唐诗》原文收录,次序依《御定全唐诗》原书排列。